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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时间:2024-07-22 09:53:47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10篇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10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1

装饰企业合同编号:

甲方(甲方): 乙方(乙方):

住所: 住所:

委托代理人: 设计师: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现场施工负责人: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住宅室内装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国家合同示范文本的相关内容,结合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诚信原则的基础上,就甲方住宅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以下简称工程),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和造价

1.1 工程地点: 1.2 工程内容及范围(详见附件图纸及预算)。 1.3 工程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

(1) 乙方包工、包料(详见附件预算);

(2) 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详见附件预算); (3) 乙方包工、甲方包料(详见附件预算)。

1.4 工程期限 (晴)天,开工日期 年 月日,竣工

日期 年月 日。

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 元,(详见附件预算)。

其中辅料和人工费 元;代购主材费 元,税金(3.441%)元。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定《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两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设计费(大写

_ 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第四条 甲方义务

4.1 甲方应在开工前 天办理有关装饰装修的报建手续。甲方应为乙方入场施工创

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 免费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 负责协调施工单位与邻里的关系;

4.4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

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

4.6 如负责材料或设备的采购,应对其质量和按期进场负责; 4.7 参与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义务

5.1 指派(姓名) 为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

保量的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有关承包人负责的各项事宜。

5.2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3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4 保护好原居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5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5.6 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现场和施工人员的各类安全;

5.7 工程竣工未移交给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六条 工程变更

6.1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

工程费用及工期。

6.2 甲方书面要求工程项目变更,但甲方拒签书面变更协议,乙方有权单方面停工直至甲

方签定变更协议后,乙方再行复工,且工期顺延。 第七条 材料的供应和验收

7.1 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按时供应到施工现场后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

办理交接手续,因施工期间对材料、设备保管、搬运、使用等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 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时通知甲方,并接受甲方验收

后使用,甲方索要主要材料的质保书、合格证等质量证明的,乙方有义务提供。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设计和施工要求或不符合与甲方约定的标准,未经甲方同意,禁止乙方使用。

7.3 乙方在施工中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应及时向甲方提出。如甲方仍表示使用的,应形成书面意见,由此造成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7.4 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 产生不可抗因素的(特指甲乙双方人为的停电、停水以及法定的不可抗力的因素);

(3)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造成误工、停工等,合同工期相应顺延,并补偿乙方由此而引起的经济损失。

8.4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不能按期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材料费及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合同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标准为

9.1 施工质量标准为:国标。 9.2 室内空气质量验收标准为:国标 。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含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

验收:

(1)水电隐蔽工程验收; (2)防水工程验收; (3)瓦工工程验收; (4)木工粗装工程验收; (5)木工精装工程验收; (6)油漆及竣工初验; (7)竣工验收 。

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10.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办理移交手续(见附件工程结算单)通知甲方验收,

同时提供管线竣工图等资料。

10.3 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为工程保修期,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

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为两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件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以 ……此处隐藏33322个字……/p>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8.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需要返工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质量标准

9.1工程的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的标准执行。

9.2本工程按国家现行《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本市现行《天津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技术标准》(DB-29-35-20xx)的标准执行,并应符合国家《住宅设计规范》的要求。

9.3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申请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检测认定;相关费用由申请方垫付,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

10.1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中期工程验收;

(4)竣工验收。

10.2隐蔽工程和中期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当通知甲方在三日内进行验收,待双方验收合格并签订确认后,乙方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如甲方不进行验收,乙方有权暂停施工,相应工期损失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未通知甲方进行隐蔽工程和中期工程验收,而擅自进行下道工序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0.3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工程验收单(见附件四)、工程决算单(见附件五),结清尾款。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并签署《家装工程保修单》(见附件六)。同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隐蔽工程改造图。

10.4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5为分清责任,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6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结算方面存在个别的非重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见附件七)后,甲方也可先行入住。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双方协商工程款支付采用下列第种方式

(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

11.2工程进度过半,指现场工程中水、电管线铺设完成,厨房、卫生间墙、地砖铺设完成,现场木作收口完成、定制产品测量完成。

11.3中期工程验收通过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按实际工程情况编制的《工程报价单》(见附件三)、《工程决算单》(见附件五)进行审核,甲方自提交之日起三日内如未提出异议,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中期款。

11.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甲方应当在三日内到乙方财务部门支付尾款,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当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作为工程结算凭证。

11.5乙方应当自收到甲方尾款后三日内办理工程交接,并开具《家装工程保修单》(见附件六)。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该协商一致后,重新签定补充协议。签订合同后未开工前,如单方要求解除合同,解约方除承担对方的实际损失外,还应当按工程造价总金额的%支付违约金。

12.2一方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3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责任方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赔偿,解除本合同。

12.4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四次工程款,应当向乙方按日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2‰的违约金,但累计不得超过工程造价总金额的20%。甲方延迟支付超过____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2.5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应当按日向甲方支付工程造价总金额的2‰违约金,但累计不得超过总金额的20%。乙方延误工期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2.6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或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的,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应当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当进行综合治理。因综合治理造成工程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室内空气质量综合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不达标工程项目涉及的工程款;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天津市家居商会、消费者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也可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可采用下述第____解决方式;

①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②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附则

1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违法分包。

14.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14.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4.5乙方撤离市场的,由市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办单位承担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14.6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14.7本合同的附则、附件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8本合同一式____份,其中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市场主办单位____份。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市场主办单位: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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