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化工程合同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智能化工程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智能化工程合同1建设单位(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简称乙方):
乙方参加了甲方组织的“_______智能化一期项目”招标并成为中标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
鉴于乙方拟承担_______的施工,并接受了甲方为本工程施工、竣工和保修所做的招标要求,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组成和解释顺序:
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和解释顺序如下:
1、补充协议条款、甲乙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文件和会议纪要等。
2、施工合同协议书、施工合同条款、合同附件(根据施工图所作的材料明细及报价)。
3、施工招标文件、施工投标文件、甲方招标过程往来的函件。
4、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经过承包人二次设计的智能化系统施工图、现行国家、省市有关施工方面的规范、标准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本合同乙方每页都必须加盖公章,表示其对该页内容的全部认同。
第二条: 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确保工程质量、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第三条: 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
第四条:合同份数
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方各执贰份,均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加盖公司公章后生效,至工程验收交接和竣工结算付款后,除有关保修条款及违约条款仍生效外,其余条款即告终止。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
第五条:智能化系统施工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合同在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智能化工程合同2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责任,保障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现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双方自愿以及完全清楚、理解本合同条款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施工合同。
1. 工程名称:厂区智能化工程
2. 工程地点:国网能源和丰煤电有限公司
3.承包方式:建筑智能化安装工程采用综合单价合同,即包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利润、管理费费用;包设计图纸及深化设计图纸、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员工保险、包措施费、包竣工资料及竣工图、包材料设备检验试验费、包智能化验收、包风险等方式,负责智能化工程供货、安装、调试、包验收合格、培训、保修及保修期间的保养等工作。
4.承包范围:按施工图及招标文件中有关要求的内容进行承包,主要包括以下:防盗报警系统、网络系统、闭路监控系统、保安电子巡更系统、呼叫帮助系统、IC卡控系统、门禁设备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多煤体信息发布系统、IBMS系统集成管理系统、智能化机房装修及配套系统等系统工程的安装。主要材料设备为甲供材料或甲控材料,详见附件4。
5.合同总价: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暂定(小写)¥3297908元,(大写):叁佰贰拾玖万柒仟玖百零捌元。
5.1以上暂定合同总价是在招标文件及乙方投标文件”(详见附件4)投标报价的基础上进行总价下浮而得,结算时按此下浮比例进行总价下浮,综合单价按乙方投标报价中的单价执行,工程量按实际竣工图及变更签证按实结算。除本合同中另有约定的情况以外,合同单价不得调整。
5.2合同暂定总价中不包含主要材料设备费用,主要材料设备为甲供材料或甲控材料,详见附件4,由双方另行协商甲供材料或甲控材料有关事宜。
5.3合同暂定总价中已包含结构主体工程的管槽预留预埋费用,此部分内容已包含在山东清竹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包方)合同范围内,由总包方施工,结算时应扣除此部分费用;施工时,乙方必须对总包方预留预埋的管槽进行检查,如检查合格,不得重复预埋;如检查不合格,经监理公司及甲方确认后,属总包方原因的,可由总包方另行预埋安装,如由乙方进行预埋安装,按现场签证处理,结算时按实际预埋安装的工程量进行结算,单价执行合同单价。此部分工程量不得重复计算。
5.4施工措施费:施工措施费采用包干形式,措施费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中,并包干使用,结算时不做任何调整。施工组织中的措施费包含但不限于:临时设施、临时搬迁(施工场地变化及因甲方销售需要等所引起)、材料二次搬运、场外租地及交通费、合同工期措施、成品保护、施工场地清理、施工噪音环保处理、销售配合、赶工措施、停水停电措施、政府检查以及其他施工技术措施等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因素及发生的费用。设计变更及签证工程中发生的以上措施费由乙方优惠,乙方不再另外计取。水电费、乙方施工人员出入证工本费和搭伙费(如有)由乙方自行向总包方交纳。
5.5总包管理及配合费未包含在合同总价中,按结算总价(扣除设备费)的3%计取,由甲方直接向总包单位支付。
5.6按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费及其他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内,由乙方向税收等部门缴纳。
5.7合同造价的调整:
5.7.1本合同综合单价不随物价、汇率、利率变动、国家政策变动或市场变动等而做任何调整。
5.7.2承包范围内增减项目及设计变更、签证的造价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调整。
5.7.3因非承包人原因造成合同承包范围内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综合单价的确认方法:
(1)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
(2)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
……此处隐藏52230个字……>47.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不可抗力,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甲方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乙方应暂停施工。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乙方向甲方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乙方应每隔1天向甲方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48.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下列方法分别承担:
48.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48.2甲方乙方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48.3乙方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
48.4停工期间,乙方应甲方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8.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48.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49.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二十四、保险
50乙方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51.保险事故发生时,甲方乙方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二十五、履约保证金及违约金
52.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总价5%履约保证金,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支付。履约保证金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在未发生乙方违约事项的前提下由甲方一次性退还乙方。
53.双方约定合同违约金最高额为合同价款的5%。
二十六、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本工程中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的,应取得甲方认可,乙方负责办理申报手54.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55.乙方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乙方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十七、合同解除
56.甲方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57.停止施工超过60天,甲方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58.乙方有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况(见有关违约部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59.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59.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59.3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的工程价款。
60.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二十八、合同生效与终止
61.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签约地在项目所在地,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62.甲方乙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及资料后,竣工结算价款支付至95%,本合同除售后服务与质量保修内容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即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售后服务与质量保修内容及乙方投标文件承诺,对整个系统免费质量保修两年。保修金的支付按本合同26.1条第(7)款执行。
6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甲方乙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二十九、合同份数
64.本合同正本两份,副本肆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乙方分别保存一份正本、叁份副本。
三十、合同附件
65合同附件:
65.1报价汇总表;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
智能化工程合同11甲方:
乙方:
根据公安部有关文件精神以及甲方的要求和保卫防范的实际需要,甲方拟在 安装 系统,委托乙方负责设计、安装、调试和施工。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期限: 年 月 日之前进场布线施工,工程完工时间 年 月 日。如因甲方原因拖延工期由甲方负责,如因乙方原因拖延工期影响甲方,由乙方负责。
二、双方责任和义务
(一)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进行设计施工,施工完毕经 验收,方能交付使用。
2、整个工程设备乙方必须按设计方案提供的设备型号要求提供,如确需改动须经甲方同意。
3、乙方施工人员要与甲方密切配合,不得损坏原有装修格局和线路,确需变动,应事先征求甲方同意,并负责复原,如损坏,费用由乙方负责。
4、乙方负责甲方人员的操作培训工作。
5、工程质量保修期为贰年(保修期自工程竣工之日开始),在保修期内除人为损坏或自然灾害外,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不收任何费用,终身跟踪服务,服务保修期满后只收工本费。
6、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验收不合格,需要更换设备,重新安装调试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二)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配合乙方施工,派出 为工程现场负责人,负责协调和处理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2、进场设备由甲方提供放置场所。
3、工程进行中,甲方如需要更改方案,更换设备,甲方应以书面形式下达变更通知,由此增加的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4、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一切人身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5、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竣工通知书的一周之内,应派人组织验收,如一周之内甲方没提出异议,乙方可视为工程验收合格。
6、甲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如甲方无故拖欠工程款,甲方每天按照实际拖欠工程款的1%。承担罚金,经乙方多次催收货款,甲方仍无迟延付款,乙方有权将产品撤回,并拒退预付款。
三、付款方式
1、整个智能化系统工程经甲乙双方确定合同总价为
(¥: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2、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合同总价款的 %,即¥: 元,款到乙方组织人员进场施工,工程完毕验收合格后,甲方 个工作日内支付完工程余款即¥: 元。
四、违约责任:违约方应付违约金为工程总价的5%,并赔偿对方损失。
五、补充条款:设备清单附后作为验收标准。
六、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 乙方:湖南普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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